QQ客服热线
您的当前位置: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服务民生· 内容详细页
打官司有了私人法律顾问 郑州市民可通过微信自主选择律师
来源:河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   编辑:admin   发布日间:2016-09-05   

 打官司有了私人法律顾问 郑州市民可通过微信自主选择律师 

 

   “您好,控申接待大厅有律师为您现场提供法律服务,您也可以关注正义郑州官方微信,在服务平台中选择其他的律师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8月31日8时50分,38岁的石大姐来到郑州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为一起交通肇事案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她高兴地发现,她可以自主地选择律师参与自己案件的处置,免费拥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
    得劲!郑州市民可以自选律师打官司
    作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试点,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年5月16日,与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正式会签并下发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随后,根据郑州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也都分别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会签了有关文件,截至目前,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已经在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告诉大河网记者:“这项工作是指对不服司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案件,申诉人可由委派的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案件的处理。律师可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做好释法说理、提出处理意见、引导申诉,对个案进行评析,加强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这项工作不但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司法水平,而且能够促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体验!通过郑州检察院官方微信就可办理
    自主选择律师方便吗?大河网记者也拿起手机体验了一把。
    首先点开郑州市检察院“正义郑州”官方微信,很方便地从服务平台控申举报栏目里找到了这项工作的律师库,19名律师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等详细情况一目了然。工作机制、工作原则等程序介绍清清楚楚。
    据了解,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重点学科刑法学术带头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大学副教授王长水、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理事会委员、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立志等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们也已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郑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光南介绍说,“依据实施办法,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律师进行了公开选聘,优先在担任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律师,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通过优中选优,目前选聘了19名律师组织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前来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据悉,为了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郑州市检察院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在官方微信的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开展示,便于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随时随地了解、选择和监督。周三为律师固定值班时间,市律师协会每次安排两名律师到控申接待大厅,向信访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其他时间,当事人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自行选择官方微信中公示的律师,通过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接待人员,与律师协商预约服务的时间,寻求法律服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适宜他人知晓的情形外,其他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们都会向信访人进行告知,由其自愿决定是否需要律师提供服务。”郑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马玲霞介绍说,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接访干警引导当事人向值班律师寻求帮助,是否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完全尊重信访当事人意愿。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持无偿公益原则,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使没钱的上访群众也能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切实解除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维权的后顾之忧。
    案例!自选律师让上访者心服口服
    8月31日,在郑州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的二楼,有着专门的律师工作室,正在值班的律师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海威介绍说,“检察机关除提供办公场所外,对值班律师的工作不干预、不影响。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依法独立作出判断,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检察机关和当事人的影响。对经审查发现案件确有瑕疵或错误的,律师将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十分明显。控申处副处长薛儒锋向记者讲述了景某刑事申诉案的故事:景某是一起十六年前诈骗罪的被告人,2000年12月19日,他被法院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景某不服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景某一直不服法院判决,不断到省、市多机关上访申诉。
    郑州市检察院受理了他的申诉,根据新出台的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景某先后选择了四位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今年5月19日和5月24日,郑州市检察院对他的案件进行了两次公开质证,景某选择的郑州金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海威、郑州天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苒等4名律师两次全程参与了景某刑事申诉案公开质证工作,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景某首先陈述了自己的申诉理由,承办人针对景某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从全案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景某进行了释法说理。
    四位律师从完全中立的角度,针对景某提出的申诉理由逐条一一进行了分析,并分别从各种角度对景某提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释疑解惑。最后,景某表示,通过案件办理看到了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感谢检察机关所作的调查并让律师参与探讨分析他的申诉案件,律师的参与让他对案件情况更了解,也更客观地看待他的案件,他尊重并服从检察机关的复查决定。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像景某这样案件,郑州市检察院已经妥善处理了3起。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1年的信访积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我们还在继续探索运用“互联网 ”等多种工作方法,保障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希望各界多多给我们提供意见建议。”在采访的结束,郑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马玲霞恳切地对大河网记者说。  (祝萍)
关于本会|活动集锦|交流演出|服务民生|会员中心|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94号华亿大厦14楼05号   电话:0371-63318666    15238033467   传真:0371-63318666
Copyright@ 2012 河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 版权所有    www.hnccp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01920号 技术支持:瑞博科技